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局对本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2024年度证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投诉举报、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517家获证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同比上年度增加53家。其中,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单位32家,同比上年度增加8家。
(一)生产和充装单位监督检查情况。
共监督检查生产和充装单位502家。其中,锅炉制造、安装(含修理、改造)单位25家,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45家,压力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和安装单位162家,充装单位30家,电梯生产单位159家,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单位80家、大型游乐设施生产单位1家。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资源条件方面。部分持证单位在许可证所列的制造地址上已无相关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及试验装置,或出现地址搬迁等情况。部分单位的质保体系人员、持证作业人员未提供社保缴金证明,持证人员证书过期或持证人员不满足许可项目的要求。部分单位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未及时更新至最新版本。个别单位涉及与生产相关的仪表、检测仪器未及时进行校准或检定;检测设备数量不满足许可要求。个别单位房屋的租赁期限未覆盖许可证的有效期。
2.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安全性能方面。部分生产单位未任命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未制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缺少管理评审、内审文件资料等。部分单位的零部件采购、发放不符合要求,应急演练的频次或种类不足,维保合同不规范。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共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15家。其中,“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2家、安全阀校验机构8家、无损检测机构5家。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检验检测人员档案不齐全,检验责任师、检验人员档案缺少检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资料。个别检验机构《质量监控及评价记录表》记录内容与报告(证书)记录的内容不一致;内部管理评审资料中缺少改进措施结果验证记录。
2.安全阀检测机构。个别校验机构负责安全阀校验报告审批的人员持有安全阀校验人员资格少于4年。部分校验机构《记录和信息控制程序》缺少信息控制规定。部分校验机构作业指导书中对安全阀密封试验的泄漏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部分校验机构未建立校验用设备、工器具台账,未提供计量仪器的检定(校准)计划。个别校验机构校验台上安装的压力变送器未提供检定证书。
3.无损检测机构。部分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记录有涂改痕迹,不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规定。个别检测机构抽查的检验项目未见报告发放记录。报告及记录中缺少相应的焊缝布置图,报告及记录中的相关数据不一致。
二、对存在较多问题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因不具备相应许可项目规定的许可条件,对上海永立房屋设备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依法注销行政许可(见附件1)。
(二)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上海阿尔法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34家单位予以通报,并列入下一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名单(见附件2)。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2024年度证后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整改闭环,及时报送整改资料。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对整改内容组织回头看,逾期未报送整改报告或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严肃处理。
(二)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务必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报告数据的真实性,严把检验检测质量关。市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对不符合核准条件的检验检测、校验机构,暂停或取缔相应资格。
(三)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压实压紧辖区内获证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并对附件2中存在较多问题的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法线索,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1.依法注销行政许可的单位
2.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